朋友从LA回到死冻的St.Louis,大赞加州天气好。是的,我只能说我爱死她的阳光灿烂。
从小喜欢夏天,因为可以不用穿那么多衣服,轻松爽快,可以肆意玩水,可以满世界乱跑,还能不时被淋成落汤鸡,期待生病了可以不用上课。尽管广东的夏天又闷又多雨,一点都不舒服,但是宁可在太阳底下暴晒,成了条黑泥鳅,也不愿缩在总是湿湿的被子里面使劲搓脚生热,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冬天。只是没想到黑泥鳅到了天津后,不小心被沙尘撞了一下腰,从此告别心爱的太阳公公,开始了“见光死”的生活。离开篮球场,网球场,游泳池,离开任何刺激阳光会进入眼睛的可能,闭着眼睛,面对着天花板,听着舍友们的话语,默念着时间从耳边流走,祈祷着早点变老,因为医生说,等你老了,眼睛就好了。
也许真的是老了,眼睛似乎很听话地在慢慢地好转。缩在阴影中多年的我,开始努力睁开眼,勇敢地迎光张望这里一年300天的阳光灿烂,才发现,没有阳光进入你瞳孔的时候,你的心灵也是一片黑暗。忽然想起,在三藩的时候,朋友说我一提到可以去中国城吃腊味,眼睛闪得贼亮。我想,不光是美味的功效,而是眼睛又重新看到了穿透瞳仁投射在心底那束光。
 

5 responses to “逆光”

  1. 您老平淡中暗藏唏嘘…


  2. 冻死你…

  3. 说是全球变暖,可这几天俺在广州都冷得要躲在被窝里上网……

  4. 东京还好,这些天越来越暖和,不用穿羽绒服了。

  5. 愿心中永远有光亮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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